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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紫蓬山民俗文化活动(庙会)招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4 浏览次数:1156

为确保民俗文化活动期间安全文明有序,需对经营户、摊贩进行整合,把山门广场设为集中场地,选择优质合作商负责民俗文化活动的组织、落地、执行等工作,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委托标的

1.项目名称:肥西县紫蓬山民俗文化活动

2.项目地点:肥西县紫蓬山国家森林公园山门广场

3.委托方:肥西县文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 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负责提供紫蓬山国家森林公园山门广场,面积共约7372㎡。

受托方负责项目的施行与管理,摊位租金收入归受托方所有,当地居民有摊位的优先承租权。受托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本项目最终成交价的费用支付于委托方。

2.招商底价:叁万元起。(报价不得低于此价格)。

3.合作期限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30日共4天,即2024年紫蓬山民俗文化活动期间。

4.委托服务内容

(1)负责提供统一风格、颜色、规格摊位帐篷;

(2)负责广场功能区域划分,整合摊位数量,并同步委托方审核;

(3)负责项目区域安全保障、秩序维护、矛盾纠纷协调与处理;

(4)负责项目前期经营户入驻招募、政策宣传、活动策划及方案编制;

(5)活动现场增设大垃圾桶8-10个或更多,保障该区域的环境卫生;

(6)活动现场配备灭火器10-20个或更多,保障意外起火情况;

(7)活动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30日共4天。

特别约定:所有用电、煤气的活动区域, 其炉、灶、用具、设备等必须要符合相关标准;水电等费用均由受托方承担;项目的宣传、活动策划及方案编制、市集活动等需报备项目单位和相关部门,经允许方可执行。

三、受托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

5.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候选人,不得确定为受托方:

(1)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四、材料递交内容

1、材料提交明细:

(1)报价单封面及内容(须按附件1规定格式)

(2)承诺函(须按附件2规定格式)

(3)信用承诺(须按附件3规定格式)

(4)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经营许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影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影印件;

2、本项目仅接受盖章的PDF版参审文件(可以利用软件加盖电子签章,参审单位的电子签章与其鲜章具有同等效力,参审文件内的签章为黑白则无效)须在规定时间前发送至邮箱:fxxshwlzcb@163.com,邮件名请用“项目名全称+参审单位全称”来命名。参审文件的文件名请用“各参审单位的全称”来命名。如“安徽**有限公司”,则参审文件的文件名为“安徽**有限公司”。

3、提交时间: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8日15:00。参审文件逾期发送或邮件名、文件名命名不合规范的不参与评审。

4、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本项目最终受托方。

5.评审时间:2024年3月18日15:00,若有变动,将在肥西县三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anhewenlv.com/)发布通知。

6.审查当天,各参审单位无需到达现场

7.评审地点:肥西县上派镇三河路与巢湖路交叉口肥西农商行三楼肥西县三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51-68757116

特此公告。


附件资料:点此下载附件

为确保民俗文化活动期间安全文明有序,需对经营户、摊贩进行整合,把山门广场设为集中场地,选择优质合作商负责民俗文化活动的组织、落地、执行等工作,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委托标的

1.项目名称:肥西县紫蓬山民俗文化活动

2.项目地点:肥西县紫蓬山国家森林公园山门广场

3.委托方:肥西县文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 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负责提供紫蓬山国家森林公园山门广场,面积共约7372㎡。

受托方负责项目的施行与管理,摊位租金收入归受托方所有,当地居民有摊位的优先承租权。受托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本项目最终成交价的费用支付于委托方。

2.招商底价:叁万元起。(报价不得低于此价格)。

3.合作期限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30日共4天,即2024年紫蓬山民俗文化活动期间。

4.委托服务内容

(1)负责提供统一风格、颜色、规格摊位帐篷;

(2)负责广场功能区域划分,整合摊位数量,并同步委托方审核;

(3)负责项目区域安全保障、秩序维护、矛盾纠纷协调与处理;

(4)负责项目前期经营户入驻招募、政策宣传、活动策划及方案编制;

(5)活动现场增设大垃圾桶8-10个或更多,保障该区域的环境卫生;

(6)活动现场配备灭火器10-20个或更多,保障意外起火情况;

(7)活动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30日共4天。

特别约定:所有用电、煤气的活动区域, 其炉、灶、用具、设备等必须要符合相关标准;水电等费用均由受托方承担;项目的宣传、活动策划及方案编制、市集活动等需报备项目单位和相关部门,经允许方可执行。

三、受托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

5.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候选人,不得确定为受托方:

(1)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四、材料递交内容

1、材料提交明细:

(1)报价单封面及内容(须按附件1规定格式)

(2)承诺函(须按附件2规定格式)

(3)信用承诺(须按附件3规定格式)

(4)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经营许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影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影印件;

2、本项目仅接受盖章的PDF版参审文件(可以利用软件加盖电子签章,参审单位的电子签章与其鲜章具有同等效力,参审文件内的签章为黑白则无效)须在规定时间前发送至邮箱:fxxshwlzcb@163.com,邮件名请用“项目名全称+参审单位全称”来命名。参审文件的文件名请用“各参审单位的全称”来命名。如“安徽**有限公司”,则参审文件的文件名为“安徽**有限公司”。

3、提交时间: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8日15:00。参审文件逾期发送或邮件名、文件名命名不合规范的不参与评审。

4、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本项目最终受托方。

5.评审时间:2024年3月18日15:00,若有变动,将在肥西县三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anhewenlv.com/)发布通知。

6.审查当天,各参审单位无需到达现场

7.评审地点:肥西县上派镇三河路与巢湖路交叉口肥西农商行三楼肥西县三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51-6875711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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